投資者教育

Investor

 





  问题1: 作为个人投资者投资伦敦金,知道金银业贸易场提供交易编码予伦敦金/银投资者,请问是否金银业贸易场认可电子交易行员都能提供这项服务?
答:只有金银业贸易场行员方会被认可为电子交易商。投资者只要是和金银业贸易场认可的电子交易商进行交易,而该电子交易商於交易後又将交易向本场申报,本场在验证交易时间和价格符合当时市价後,会发出一个交易编码予交易商 (本场收取验证费用为每手100安士$6港元(单边)或每手10安士$2港元(单边))。投资者可凭交易编码在一个月内到本场网站上免费查阅该宗交易资料。请向本场认可电子交易商查询详情。

问题2: 请问投资者资金是否存放在金银业贸易场,资金是否有保障?手续费用丶点差及存仓费是否由金银业贸易场厘定?
答:在现阶段,投资者资金不会存放在本场。投资者之资金是由行员保管,但本场明确指示行员需将客户资产与行员公司资产分开存放。至於投资者与行员交易的手续费用丶点差及存仓费一般由行员自行厘定。

问题3: 如我需要授权第三者或经纪进行伦敦金交易,我需要怎样进行才可避免风险?
答:一般情况下,投资者不一定要授权其他人士操作其户口,投资者可自行直接通过交易商的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户口,请直接和交易商了解操作详情。



如确实需要将黄金投资授权予第三者如亲友或经纪,投资者亦应将授权范围明确写於授权书上(例如交易前是否必须取得投资者同意,最多每日交易次数,风险承受能力,交易後是否要有回覆确认,所有对话有否录音是否有日结或月结单等),以界定被授权人的权限,不要轻易相信口头承诺。



投资者有绝对权力不授权予任何人士操作其户口。根据本场处理过的投诉个案显示,很多时争议都与授权予第三者操作户口有关,因此,投资者在签署授权书前,必须考虑清楚是否需要授权和明白授权的内容,在一旦发生争议时,有所依据进行解决。假如签署授权书後发觉有问题,应即时书面通知交易公司取消授权,以减少损失。如提供密码予任何人士(等同将提款卡及密码交予别人,後果自负)代为交易,在发觉有问题时,也应即时通知交易公司及重设密码。任何情况下,如发觉有问题,投资者应直接联络交易公司的客户服务部或监察部,而非只与客户代表联络。



此外,本场亦发现授权书的条文有时包含在客户协议书内。故此,投资者可能无意中已授权第三者操作其户口。有见及此,投资者在签署客户协议书前,客户代表有责任向投资者解释议书的内容,而投资者亦应完全明白协议内的各项条款才进行签署落实。

问题4: 是不是国内的或者香港的现货黄金公司都需要在香港金银业贸易场注册成会员呢?
答:根据香港现行做法,现货黄金买卖是不需要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申请,亦无法例规定国内或香港的现货黄金公司必须加入本场成为行员。然而,本场是香港唯一的现货黄金交易所,本场的行员均需遵守贸易场的章程及规则,并受到本场监管行员与行员之间的交易。自2008年起,行员之间在本场进行的交易或行员向本场申报与投资者的伦敦金/银交易,可获发'交易编码',凭该编码投资者可在本场的网页查阅交易的内容。

又本场的交易平台只供参与的行员之间在本港进行交易及登记,而且本场并没有在国内设立支部。

以上是本场的情况。国内的法规与香港不同,本场未能提供意见。有任何疑问,请向国内有关机构查询。


问题5: 请推荐一些信誉和实力较好的会员作黄金投资。
答:凡被本场接纳的行员公司其资产及公司负责人均需本场审查并获批准,实力及背景均有一定保证。

问题6: 可以介绍一下交易编码是什麽吗?
答:金银业贸易场致力提供优质服务予行员,包括伦敦金/银交易编码。只有金银业贸易场行员方会被认可为电子交易商并获发交易编码。



本场以两种方式向行员提供编码: 1/行员与行员於本场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伦敦金/银可自动获发编码; 2/投资者和金银业贸易场认可的电子交易商进行伦敦金/银交易後30分钟内,行员可将该笔交易向本场登记。本场在检验该笔交易的价格在所述的交易时间在本场认为可接受的范围内符合当时市价後,会发出编码予行员。客户从行员取得编码後,可登入本场网站查询交易资料。



本场在上述第2种提供编码的方式只是扮演独立检验价格的角色,本场不负责验证行员提交该交易的资料的真伪或是否准确,亦不参与黄金/银或资金的结算,本场只负责行员与行员之间做结算,因此本场不会承担该交易所产生或引起的任何责任丶费用或成本。

问题7: 杠杆式黄金投资是否高风险,金银业贸易场是否有规定行员对客户的杠杆比率?
答:杠杆式黄金投资是高风险的投资活动,金银业贸易场只监管行员与行员之间交易的杠杆比率。行员与客户交易的杠杆比率可按客户的个别情况自行厘定。但投资者须留意,杠杆比率越高代表投资风险越高而在市场较大波动时侯风险亦更高,同一金额的保证金亦只能承受比较少的价格波幅。投资者需清楚了解与交易商厘定的杠杆比率及风险所在。

问题8: 现时金银业贸易场的行员是否与客户对赌而并非将客户的交易传送到金银业贸易场的平台与其他行员交易?
答:传统上伦敦金买卖方法是由做市商开价, 投资者如认为价格适合就直接向做市商买卖。金银业贸易场认可电子交易商可选择将客户的交易在本场电子交易平台与其他行员交易或直接与客户交易後将交易通过本场电子交易平台登记获取交易编码。

问题9: 金银业贸易场的网上电子交易平台是否与行员及其客户的网上交易平台相同?
答:金银业贸易场的网上电子交易平台与行员及其客户的网上交易平台是不同的。金银业贸易场的网上电子交易平台只提供作为行员与行员之间交易的平台,不接受非行员或投资者交易,亦不接受行员与其客户的交易。行员向其客户提供的网上交易平台与金银业贸易场的电子交易平台并没有关系亦不连接,金银业贸易场亦没有规定行员与其客户所使用的网上交易平台。

问题10: 投资者如何确认所委托的交易商是否本场行员?
答:为保障本身的利益,凡欲与本场行员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在进行交易前,务请小心查核该公司是否本场行员。



投资者可透过查核该公司的公司名称丶公司编号(如该公司是有限公司)及商业登记编号以确定该公司是否本场行员。尤需特别注意公司的名称,例如“甲乙丙金银有限公司”并不等如“甲乙丙黄金有限公司”。



有关本场行员的资料,包括行员名称丶公司编号及商业登记编号,已在本场网页列出。



此外,投资者亦可透过以下渠道查询 :



1. 透过公司注册处综合资讯系统 (ICRIS) 的网上查册中心查阅在公司注册处登记和备存的公司资料和有关文件的影像纪录,网址为http://www.icris.cr.gov.hk/csci/,或亲临香港政府公司注册处查册中心查询。香港政府公司注册处地址为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14楼。



2. 透过香港政府网页http://www.gov.hk/en/residents/taxes/etax/services/brn_enquiry.htm查询该业务在税务局商业登记署登记的商业登记号码,或亲临税务局查询。税务局地址为香港湾仔告士打道5号税务大楼 4字楼。

问题11: 投资者是否需要保留开户协议文件?
答:开户协议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且十分重要的文件,载列投资者与交易商进行各类型交易的细则,双方责任,包括免责条款等协议。为保障投资者的权益,投资者应慎重地考虑所有条款,当投资者和交易商签署开户协议书後,应索取和保留开户协议文件。以备日後双方发生交易纠纷时,作为证据或呈堂证供。

问题12: 如金银业贸易场的行员出现运作或者资金方面的问题,贸易场有政策保证客户的资金安全并且能够先行代付吗?
答:金银业贸易场主要监管行员与行员之间的交易,行员与其客户的交易及资金安排由行员自行处理,贸易场暂时未有先行代付的措施,但本场明确指示行员需将客户资产与行员公司资产分开存放。

问题13: 投资者入金应否存放到个人户口?
答:为保障投资者自身的利益,投资者应存入行员公司指定的银行的行员公司户口,而并非个人银行帐户。

问题14: 是否与金银业贸易场行员交易都能获得交易编码?
答:投资者只要与金银业贸易场认可电子交易商交易都能获得金银业贸易场交易编码,凭该编码投资者可到本场网站查询交易资料。如本场电子交易商不能为投资者提供有效交易编码,请尽快向本场查询。

问题15: 投资者如何选定贵金属投资客户主任?
答:建议投资者应向销售人员查询是否本场注册客户主任,投资者亦可登入www.cgse.com.hk,输入客户主任名称及所属的行员公司名称,查核销售人员是否本场注册客户主任。金银业贸易场於二零一零年度推出「从业员注册制度」(「注册制度」)。根据此注册制度,凡获本场行员委任的司理人丶交易人员及客户主任,均必须向本场注册方可进行本场交易合约的业务。

问题16: 投资者需要清楚开户协议文件条款。
答:建议投资者应向销售人员查询开户协议文件内的所有细节,及必需完全明白买卖条款及收费等。如交易商日後更改买卖条款亦应在更改日期前在合理时间内通知投资者,避免日後双方对交易条款不同演译导致纠纷。